〖税务知识〗

〖税务知识〗

【税务知识】专票滞留有风险,有这几招帮你解!

9年前 (2017-04-12) 热度:2911 ℃

遇到专用发票滞留的问题怎么办?今天小编就带您摘下它神秘莫测的面纱,了解它的前世今生,应对它的种种威胁,并敏捷地规避它吧~~

何谓滞留发票

滞留发票一般是指销货方对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货方由于种种原因在规定期限内(180日)未将专用发票认证及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换句话讲!你手上拿着对方开给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已抄报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放到“灰尘满面”,“疑点重重”。

为降低税收风险,税务机关会构建滞留发票风险模型,对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在180天内认证(而销售方已抄报税),且税额>0的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

疑点分析

1

账外经营

部分纳税人隐瞒收入,采取购进货物和销售货物均不入账的手段偷逃税款,对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不进行认证抵扣,形成滞留发票。

2

不慎丢失

部分财会人员将进项发票不慎丢失,为避免担责,未向企业财务等有关部门报告,形成滞留发票。

3

不可抗力

出现地震、洪涝灾害或者持有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财会人员忽然死亡等客观情况,形成滞留发票。

4

买卖纠纷

销售方发票虽已开具但因合同纠纷(如:购货方未支付货款等)不予交付,造成购货方超期未认证形成滞留发票。

5

未达要求

购货方虽改为一般纳税人,但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6

不予抵扣

购进免税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认证;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7

用途改变

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专票认证前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发放职工福利等行为,自行将该发票不予抵扣认证,导致出现滞留发票。

整改措施

☞第一种行为

税务机关开展税务稽查,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二种行为

企业登报作废,接受税务机关相关处理,同时承担相应后果;

☞第三种行为

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立即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待审核完毕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

☞第四种行为

购货方在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立即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待审核完毕后,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

☞第五种行为

购货方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专票,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普通发票;

☞第六种、第七种行为

购货方先认证后作进项转出;

如何规避

学习税法,了解增值税发票相关政策,对不属于进项抵扣范围的,根据情况换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先认证后转出。

若遇见不可抗力、经济纠纷等情况应及时上报当地税务机关,避免疑点产生。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相关文章

8句话提醒你,公司存在“两套账”的时代即将过去!

8句话提醒你,公司存在“两套账”的时代即将过去!

1五证合一,为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奠定了基础,工资表上的员工你还敢不缴纳社保吗?2金税三期,能够清楚的看到企业进来多少货物、销售了多少货物、仓库中还剩余多少货物,你还敢存货账实不符吗?3发票进销比对...

超全!固定资产税务处理汇总!

超全!固定资产税务处理汇总!

公司的固定资产处理,该怎么做账?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在2009年1月1日前购入或自制的,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其中: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

还有这种操作?老会计处理“送礼”不交税!

还有这种操作?老会计处理“送礼”不交税!

年末年初,一堆节日接踵而至——冬至、圣诞、元旦、还有一个多月后的春节,期待节日的各种节目之余,不仅有些犯愁:这么多节日总免不了给客户送礼,这些礼都是通过公帐采购,还都是送给个人的,要不要扣个税?如果不...

“金三”第一年!谁敢零申报,税务就查谁!谁税负率过低,要被约谈或补税!

“金三”第一年!谁敢零申报,税务就查谁!谁税负率过低,要被约谈或补税!

 前言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马上就要结束了,很多老板既不想缴税,又担心税务查到,好难啊!搞一堆发票来了,成本费用一冲,亏损了,一下子就少交好几万的税!但金税三期上线之后,企业税负率如果偏低的...

新政策!个税优惠从2023年起生效!

新政策!个税优惠从2023年起生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3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7月起,税前扣除凭证大改!

7月起,税前扣除凭证大改!

下月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就要实施了!不清楚的小伙伴可以阅读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恭喜!发票不再属于唯一扣税凭证!没有发票的一律这样处理!》办法明确了哪些凭证可以税前扣除,给财会人员判断能...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