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税务知识〗
新政:普票没填“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不能税前扣除(真的不能买票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19日
02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明确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发布本公告。
二、本公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有何要求?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但是目前发现部分销售方允许购买方可通过其销售平台,自行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商品服务名称等内容,并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对此问题,本公告再次明确,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03
举例:下面这张发票要是在2017年7月1日后开出,就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以后要牢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啦!!
对于脑子不好使的童鞋们,祝你好运!!!
这还不算重磅消息?会计人速度扩散!!!
相关文章
有发票也不能报销,这些实质性要件一定要附上!
前两天,公司新来的实习生小李发微信给我,说她去财务部报销费用的时侯被孙财务怼了。“经理,那个孙财务是不是有病?她说发票没贴好,我回去好好贴了;我贴好了,她又说我签字太潦草。纳尼?我大学可是书法协会的啊...
2018年会计要崩溃了,真的要被辞退了啊!
2017可以算是会计改革元年,经历了一系列的政策变动,从行业规则到证书调整,每一项都不可谓不重磅,每一项都对行业的走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年初的金税三期上线,对发票虚开严查严打开始,到5月份的发票新规...
会计人要注意!2018年1月1日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政策将发生这些变动!
企业在增值税管理中偶尔会发生取得逾期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公告”)发布前...
会计全盘账务处理流程,不清楚的备一份!
今天,为大家带来了一套全盘财务处理流程,作为财务人员,读一读,你会有很大的收获。一、根据“原始凭证”填写“记账凭证”,具体原始凭证处理的程序如下:1、处理有关现金的原始凭证 ...
个人所得税新政!8月起实施!
个税优惠又出政策了!018月1日起实施7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划重点:1.购买这些商业健康保险,也可以税前扣除将适用个人所得税优...
你的“发票清单”是假的!
最近很多粉丝都在后台留言说如何判断发票清单的真伪,我把过程给大家模拟一遍,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下。问:你好,我经常收到的发票都是A4纸打印的清单,我看你之前说的清单的载体不一定非要是从税务机关领用的纸...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