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三种情况下需开具红字发票
〖税务知识〗
【税务知识】关于开具红字发票的这些事儿,你不可不知~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部分纳税人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申请、怎么开具、遇到问题如何解决等并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就这一话题再来说道说道,您且往下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如何申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四步:红字信息表填开、上传信息表至税务局端系统、下载生成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开具负数发票。纳税人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具体流程为:
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为什么信息表上传不成功
信息表上传不成功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
(1)在上传红字信息表时提示蓝字发票有认证记录,不能上传
事实上,系统里有认证记录就说明该张发票已经被购买方认证了,应该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然后将审核通过并生成了编号的红字信息表交于销货方,由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
(2)蓝字发票不是本月或上月开具的,不能上传
销货方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时勾选了“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只有本月或上月开具的、尚未交付购买方的发票,在申请红字信息表时才能选择这一项。不属于这个情况的,要勾选“因开票有误买方拒收的”才能完成上传。
(3)红字信息表金额大于蓝字发票金额
出现这个提示时,首先要核实信息表的金额是否准确,若无错误,则是因为对同一张信息表重复上传。
需要税务机关协助处理的问题
(1)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使得企业可以正常申报。
(2)红字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的。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3)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但已经不能作废的。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因此若发现错误应及时作废,并开具正确发票。若开错的负数发票已经不能作废,就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请税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红字专用发票规定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规定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相关文章
年底不去银行拿发票,明年税局就问你拿税钱
最近几年财务人员对于发票的敏感度不断提升,但请允许我再次提醒下广大财务朋友们:马上年末了,记得去银行索取发票!提炼总结本文的中心思想:1、企业在银行产生的支出需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发票(便于企业所得税前...
【财务分析】跨年了,新政后,很多会计人的跨年发票处理存在极大风险!
会计老师,跨年了,公司同事出差去了,要下一年2月份才能把票交过来,该怎么做账啊?老师这就涉及发票跨年的问题了。发票跨年有两种情况,一是印刷年份跨年,二是开具年份跨年。今天我给你理理所谓跨年发票,通常是...
收藏!这两种情形下印花税可以申请退还,点击查看具体讲解~
今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实施,近期一些纳税人前来咨询不同情形下的印花税申请退还的相关问题,申税小微今天就结合具体案例为大家简单讲解一下吧——1Part.1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应...
7月起,税前扣除凭证大改!
下月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就要实施了!不清楚的小伙伴可以阅读我们之前发布的文章《恭喜!发票不再属于唯一扣税凭证!没有发票的一律这样处理!》办法明确了哪些凭证可以税前扣除,给财会人员判断能...
“多证合一”?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将加强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
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
财政部最新通知!增值税要立法了!起征点和申报期或将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交易(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