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最严发票新规的背后竟是降薪!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会计人?
前几日疯传的税务总局16号公告相信会计小伙伴们都看到了,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严发票新规”主要有两点内容:
1)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计税、退税、抵免等涉税业务。
2)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如果说第一条是针对企业的话,那么第二条对个人影响就比较大,不少企业给员工发放工资、过节费、年终奖等,都需要用发票来“充抵”。公司要求员工交发票,员工们去超市买东西开个“办公用品”抵工资奖金,少交个税,少交社保。
一些企业采取规避手段打“政策擦边球”,将员工工资收入化解为名目繁多的各类补贴发放,以此逃避纳税,降低社保缴纳额度,这在一些高管岗位和年终奖等各类福利奖金的发放上尤为突出。
常见的方式包括:将房贴、餐贴等先从工资中扣除,由员工提供票据后,再由公司列入行政开支中予以扣除,最终将这笔款项以现金形式返还给高管;或者约定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的是“名义工资”,并以此作为缴纳有关税费和社保的依据;另一份则是“保密工资”,约定的是员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并明确“双合同”所约定的工资差额,单位以报销形式支付给个人。
这是太常见的一种所谓的“避税方法”了。员工觉得,报销照样可以拿钱,还能把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降下来,何乐不为?公司觉得,反正都是把钱给出去,发票还可以冲抵业务成本,可以降低税前应税利润,求之不得!
通过把员工的原有的应付工资拆分为工资和报销,同时实现了至少三个目标:
1)压低了员工的应税收入。我们都知道,工资是要依法纳税的,通过发票来抵一部分工资使得员工在获取高工资收益时有了通过压低应税工资所得从而实现降低税负的目的。事实上,逃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2)压低了社保的缴纳的基数。社保基数的计算是按照员工上年度的平均工资。因为员工的一部分收入变成了费用报销,真实出现在企业的员工工资账册上的工资收入降低,平均工资自然也降低了。事实上,逃了社保支出。
3)虚构了企业的成本开支。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支出通过发票形式确认后计入成本,当成本大于收入时,企业记为亏损。我们国家有一项税收叫企业所得税,按应税净利润的25%计征。那反正员工的工资这笔总归要支付的,我通过报销的形式做成成本,把企业做亏,或者做低盈利,不久达到了降低应税利润的目的了么?事实上,逃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最严发票新规”直接抄了“发票抵工资”的后路,这是给员工赤裸裸降薪
“最严发票新规”出台后,以后开发票只能买什么开什么,不能再用“办公用品”来糊弄了。相信税务局也知道企业员工报销的小九九,现在为员工报销设置了防火墙,以后还想“浑水摸鱼”连门都没有。
从7月1号开始,所有的工资再也不能采用这种避税手段了,都要如实缴纳“五险一金”,如果按照正规来交的话,税后拿到手会有多少呢?小编发一张最近很火的上海一位教授的工资单,看完后你就知道了。
从工资单的组成来看,好像很复杂,但是最终透露出来的其实就是两个数字:
应发工资:15335元
实发工资:8271.95元
也就是说,原本一万五的工资,扣掉各种杂七杂八的项目,到手只有八千多一点,这就是国内一流大学教授的工资。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个“最严发票新规”原来是给我们降工资啊!
税局下了一盘很大的棋
“最严发票新规”出台后,很多会计小伙伴不开心了,工资本来就不高,还要在上面割肉,以后还能愉快的玩耍了吗?小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其实税局早就为你想好了,在今年五月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跟“最严发票新规”同一天执行?这是冥冥之中的巧合还是有意为之?
会计人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最严发票新规”出台后,会计再处理报销就有法可依了。所有的发票必须开明细,以后不能再开“办公用品”、“文具”之类的了,报销变得越来越透明,也越来越简单了。
理论上变简单了,实际上不然,大家都知道,会计在公司是不创造价值的,只能是服务人员。很多公司业务人员在报销费用时往往扔给财务一堆费用单据,而其中就有很多不符合相关规定,这该怎么处理呢?如果都给打回去,业务人员会觉得你跟他过不去,以前都可以报销为什么现在就不行?这不是存心刁难吗?要知道业务人员可以给公司带来直接的利润,很多公司老板都敬他们三分,如果他们跟老板投诉,挨批的基本都是会计,真的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真的是应了那句话:从小不努力,长大做会计,干好病床上,干坏法庭上,不然就是死在审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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