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注意!个人收入被税务密切关注,虚报、虚列、拆分、少交都会被揪出来!
财务部:税务局说你有4处收入,让你进行自行申报,同时公司人事部请你去一趟!
员工:神马情况?我什么时候这么牛挣这么多?
近期不断发生自然人接到所在单位或税务机关电话要求到税务机关合并申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同时不少企业也被税务机要求协助调查所属员工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情况。有的单位要求协助调查的资料达几千人次
为什么会发生上述情况,这就是地税机关在全省范围乃至全国范围的全员全额申报情况进行比对,以此发现相关人员两处以上取得收入未合并申报的情况。
员工:金三这么牛逼?那不是有坏人用了我的身份信息申报,我就会被预警?
理论上是这样的,目前金三系统开展以身份证号为比对依据,但凡以个人身份证信息进行的个税申报都会在同一个系统被筛选出来,如果发现多处申报,就会预警。
这种比对将打击两种情形:
1.确实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未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2.冒用他人身份进行逃税的。
员工:晕死,我真没有多处收入,看来是身份信息被坏人利用了
以往,税务和其他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存在交换不及时,信息孤岛大量存在。财务报表信息、个税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扣除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企业人数信息等缺乏共享和相互比对的平台,而其中的差异导致的风险也无法及时比对并进行风险核查。
而很多企业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多少存在一些虚报人员工资、虚列工资成本少交企业所得税;拆分人员工资少交个人所得税、少交社保费等现象的存在,由于监管漏洞,这些行为被做的顺风顺水,感觉都已经是大家习以为常的潜规则了。
但是,随着信息化手段的加强,企业对外报送的各种信息壁垒被逐步被打通,企业的这种操作的风险将逐步增大。这些行为被风险警示、被风险推送检查的情况会越来越多。一旦被检查,就会把多年来的总账一并算清。那吐出来的就不是偷逃的那部分税款了,更多的是违法带来的滞纳金和罚款,得不偿失!
所以,谨慎对待你对外申报的每一个数据,报给统计局的,报给税务局的,报给社保局的,报给公积金中心的,因为每一个数据都不在孤单,他们可能互相勾搭,从而成为检查稽核你的一个突破口!
千万别不以为然,觉得自己没发现变化。放心,排好队,整顿也要一个个来。
2016年6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五证合一”。五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卡、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后,五大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各部门信息孤岛被一个统一的证号联通起来,从而加强了信息之间的分析比对。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如果社保信息和企业个税申报基数有差异,是不是很容易被风险推送,进而被要求自查写说明?
金三系统个税申报模块目前基本实现个省内互通,省之间的互通会逐步实现。细思极恐,以个人身份信息申报的各地收入都会被申报地税局监控,对有多处收入的人来说,老实进行自主申报非常必要,不然罚单就上门了。
目前知识经济时代,个人第二职业盛行,对于个人在外获得的其他收入,但凡自己通过税务局代开了发票,扣缴了个税,或者被代扣代缴了个税,信息就进入了金三,就能实现共享比对,你在北京获得了收入,也在深圳获得了收入,两个地方的税务局就都知道了。
目前已经有多省开展了地方委托税务局征收社保费的行为,地税局征收社保费的优势不言而喻,地税可以利用其强大的征收管理系统和完善的企业信息保障社保费的及时足额缴纳,同时,地税还可以掌握一手社保信息,直接倒查企业工资、个税信息的可信度,从而多方位监管企业是否存在虚报工资,少交个税现象。
营改增后,地税的增值税业务收编到国税,地税可以腾出手来主抓个税这个大头,特别是去年“金税三期”上线后,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与社保、年金缴费基数不匹配的企业已经被地税列为重点稽查对象之一。
以前地税人手紧,营业税要抓,个税要抓,现在营业税没了,税源少了一大块,任务不会减少,全心全意来抓个税这个大头,那是必然的事情。
个税申报全员全额,明细到每个人,每个人的身份证号就是一个纳税识别号,这样一来,信息更公开更透明,申报信息被利用来进行比对分析就更准确了。
同样一个身份证号,有个税申报信息却没有社保缴纳信息,是不是存在漏交社保的情况?是否是虚列了工资偷逃企业所得税?
同样一个身份证号,有社保缴纳信息和个税申报信息不匹配,是否存在拆分收入,逃避个税的嫌疑?
其实,这些都不是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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