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年一度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关于“扣除”大家还有哪些容易混淆和弄不清的问题?小编特挑选一批供参考↓↓↓
〖税务知识〗
【税务知识】汇算清缴要看:这8个税前扣除问题,最近都在问!
问:企业统一给员工体检,发生的费用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员工体检费用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问:企业为退休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因退休人员不属于文件规定的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所以企业支付的这部分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的工资制度规定对在职员工每月补贴交通费150元,与工资一并发放,请问应作为福利费还是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您公司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发生的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不得超过该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问:劳务派遣人员平时的工资由劳务公司发放,年终奖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的该笔年终奖支出是否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问: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企业取得免税收入对应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六、关于免税收入所对应的费用扣除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问:因机器检修暂时停产,停产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综上,企业暂时停产期间的机器设备不属于以上情况,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可在税前扣除。
相关文章
总在问收据、普票、增值税专票的区别,今天终于说清楚了!
一分钟了解收据、普票、增值税专票异同,都是干货!一发票和收据发票,是国家工商部门为经营者制定的一种票据。发票所包含的税收款项,是国家向经营者收缴的,与消费者无关。收据:收据一般为内部使用的临时性票据,...
可怕!金税三期如此强大!
今天又被一则税务公告刷屏!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风险提醒尊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
税务稽查11项指标不正常?抓紧自查,否则查你没商量!
“金税三期”监控下 企业报表异常指标已成为税务稽查的导火线,为大家整理出11项异常指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➀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
【税务知识】会计们注意啦! 这些办税小错误,可能带来大麻烦(内含解决攻略)
前言在日常办税实务环节,纳税人难免会出现各种小错误,而且这种小错误往往被人忽略,可能引发高风险!今天小编与您说道说道(内含解决攻略哦)一、登记环节常见错误类型:经营地址错误、联系电话错误,法人身份证号...
【税务知识】发票作废不是小事,如果不注意,风险大大滴!
发票作废是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那么,发票作废都有哪些正常原因和非正常原因呢?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作废的条件是什么?违规作废发票会有怎样的后果?作废代开的专用发票后,如何...
重要提醒!会计人必须要知道的增值税0%税率适用情形,否则……
小伙伴们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知道如何正确选择零税率、免税、不征税等不同的适用税率选项吗?不少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管到底属于上述哪一种情形,税率选择的都是0%。结果可想而知,肯定是开错啦!!今天...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