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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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500万一次性扣除政策”有坑!

7年前 (2018-06-22) 热度:1628 ℃

财税【2018】54号公告前所未有的放宽了企业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扣除政策,从分年度税前扣除改变为允许一次税前扣除。

距离18年5月7日,财税54号文发布,时间刚好过了1个月,我想问问各位朋友,如此优惠力度的政策,您策划好如何享受了吗?


呃,为啥会有上面的问题?因为在享受如此优惠政策的同时,可能给财税人员带来一系列的烦恼:

1)适用500万以下一次性扣除政策,是否会形成税会差异呢?

2)享受此政策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表如何填写?

3)2019年初如何填报201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4)如此“巨额”的一次性扣除,是否会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

哎呀妈呀,怎么越想越觉得这个优惠政策对于财税人员和企业来说,是个坑呢?


别急,其实,这些问题,都是有解的~

举例:某公司为提升公司形象,在2018年5月20日购买了一辆奔驰豪华商务车,入账价格100万。


问题一:是否形成税会差异?

回答:一定会形成税会差异。

因为会计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合法等。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咱们不能因为有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忽略会计准则的规定!


所以这辆100万的商务车,财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120个月),残值率5%,每月的折旧额,可以用用友旗下的“智能云财务—好会计”的固定资产模块秒算出来是7916.67元(5月录入,6月自动计提折旧),如下图:

而税务上,是否会因为会计正常处理而不能享受54号优惠政策的执行么?显然不会影响。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享受优惠时间是预缴享受(第68条)。

于是,税会差异形成了,会计上正常计提折旧,不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而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进行加速折旧的一次性扣除。

问题二:享受此政策后,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表如何填写?


回答:预缴表主表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固定资产税收上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额大于同期会计折旧额期间,发生纳税调减的本年累计金额。(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填报说明)

即:当会计折旧金额小于等于税收折旧金额时,该项资产的“纳税调减金额”=“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金额”-“账载折旧金额”。

预缴表主表:A200000填写如下:

预缴表附表:A201020填写如下:

问题三:19年初如何填报201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回答:对于此问题,如果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来看,通过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分析,可以发现,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是以企业的账载金额为准,是无法进行纳税调减的。

也就是说,会计上没有进行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的账务处理,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无法进行“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调增的。


这是否意味着,500万的一次性扣除政策,企业实质上无法享受到呢?

其实不然。我们可以注意到18年5月7日优惠政策出台后,5月24日发布了最新的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报表及填表说明,很好的适配了优惠政策的填表。相信在19年初需要填报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一定会有修订的新年报报表出台,或变通的填报方式。

问题四:因为享受这政策,是否会影响企业会计利润?


回答:部分企业感觉会有麻烦,因为如果一次性税前扣除了巨额资产折旧,企业会计利润却没有了,无法向上级交差,不享受吧,那么好的政策不用多可惜,怎么办?

其实之前的问题一已经很好的回复这个问题啦,这项政策是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依然可以两条线执行,会计做会计的正常折旧,有正常的会计利润,税务做税务的一次性扣除,也就是说,各位会计上依然以固定资产入账,分年折旧,但所得税申报时可以纳税调减。


所以,各位财税同仁们,大胆方向的享受税收优惠吧,只需要在“税会差异”上留心些就够了。“智能云财务—好会计”拥有固定资产档案管理,轻松秒算各项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额,并可以指定“折旧科目、费用科目、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

方便月末自定义生成准确的累计折旧凭证,可以说是您会计职业中不可少的智能贴心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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