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会计人要注意!2018年1月1日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政策将发生这些变动!
企业在增值税管理中偶尔会发生取得逾期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公告”)发布前,企业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以下简称“50号公告”)执行。纳税人需要引起注意的是:36号公告对50号公告的部分规定进行了以下修改,从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取得逾期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01
按照50号公告规定,抵扣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36号公告修改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即将核准权由国家税务总局下放到省级国税局。显然权限下放有利于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工作效率。
02
50号公告适用的抵扣凭证范围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因“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这一票种在营改增后已不存在,该条款由36号公告废止,适用范围变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03
为适应审核权限下放的规定,36号公告对50号公告的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也做了相应修改: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应向上级税务机关上报,并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第三方证明或说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逐级上报至省国税局”;第五条修改为:“省国税局对上报的资料进行案头复核,并对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进行认证、稽核比对,对资料符合条件、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所注明或计算的税额”。
纳税人需要注意,除了上述改动之外,36号公告未对各省国税局审核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要求,而是原则性的规定“各省国税局应在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基础上,按照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要求,以方便纳税人、利于税收管理为原则,进一步细化流程、明确时限、简化资料、改进服务”。因此纳税人需关注主管税务机关所属省级国税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相关文章
【税务知识】“隔壁老王”让你秒懂几个发票小知识
01老王要出差老王最近经常出差,公司财务要求他住宿时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公司可以做增值税的进项抵扣,而老王向酒店索要增值税发票的时候,对方通常会要求提供公司一般纳税人证明,而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现在都...
大事!2018年1月1日起必须关注发票票面的这个信息,否则不能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提升增值税发票服务水平,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
紧急提醒!个税扣缴客户端办税方式有变!办税人员赶紧看看
扣缴单位注意!今天起!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登录方式有重要变化!个税APP登录方式将分三个阶段过渡为实名登录办税方式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在推广的第一阶段,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实名登录+申报密码的具...
明确了!这项费用不需要缴纳个税!银行利息单不能税前扣除!
2018年8月30日上午9:30,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文字直播。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所得税司副司长和国际税务司副司长分别就鼓励创新的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管理...
“多证合一”?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将加强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
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
【税务知识】迟迟拿不到发票,汇算清缴时还能做税前扣除吗?
最近,不少纳税人咨询,其2016年度发生的部分成本、费用,迟迟拿不到发票,到时候汇算清缴时还能做税前扣除吗?能不能用其他收据代替啊?对于这种情况,大家不用着急,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