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营改增”以后,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今天小编就和大伙儿聊一聊发票备注栏的那些事儿~
自“营改增”以后,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今天小编就和大伙儿聊一聊发票备注栏的那些事儿~


自“营改增”以后,发票“备注栏”的填写越来越受到大家的关注。今天小编就和大伙儿聊一聊发票备注栏的那些事儿~

一单用途卡和多用途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三点第四条规定“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第四点规定“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二差额开票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点第二条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三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规定:“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
四土地增值税发票扣除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五货物运输服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六建筑服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三点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七出租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五点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八销售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四条第四点规定: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如果超过规定长度,开票软件会自动截取。
7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的商品你都清楚吗?一张图简单明了。...
近日越来越多的后台留言咨询:为什么现在的电子发票没有专用章了?能用吗?其实电子发票的新政已经执行一段时间了,但是不少读者都在问,今天发财喵就再跟大家说一下电子发票的相关问题(纯干货~)没有发票章的电...
2022年9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企业是创新主体,要实施阶段性减税政策支持创新,期限截至年底。今年第四季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的,允许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
有税局打电话说4月1日起办理汇算清缴,小编再次强调一下: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前,必须先完成这5件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
“喂,国税局吗?我是生产企业,本月发生应税服务(属于营改增业务),附表一填写无误,主表也填写了,可就是保存不了,到底怎么回事呀!?”来看看企业是如何填报的申报表:附表(一):填写无误,如下图:&nbs...
税务局来翻旧账,能翻多少年?2019年税务稽查主要查什么?今天的知识很重要,大家务必学习到位!税务局来翻旧账能翻多少年?税务稽查实务中,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最初确定的检查期间通常会设定在3年...